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
行政处罚详情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 上林罚决字[2023]第89号
处罚事由: 当事人2022年10月10日在上犹县农业农村局中标了
处罚依据: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和《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第四章第二条
处罚类别: 罚款
行政相对人名称: 江西赣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行政相对人类别: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
行政相对人代码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
91360121MA35F7MP2H
法人: 漆志文
法人身份证号: 360121********6956
处罚内容: 1、责令于2024年4月底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;2、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二倍的罚款计195728.40元。
处罚决定日期: 2024/03/22
处罚机关: 上犹县林业局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11360725014678509N
数据来源单位: 上犹县林业局
违法行为类型: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
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11360725014678509N
当前状态: 其它
罚款金额(万元): 19.57284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: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:
处罚有效期: 2024/03/22
公示截止期: 2024/09/21
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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